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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8] 立法院三讀通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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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提供日期:2011.11.08

        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繼韓國第二位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立法推動的國家,也是馬總統環保政見的具體落實。本法的立法將過去室外大氣管制為主的空氣污染防制,延伸至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的管理,具體展現政府重視民眾室內生活環境的決心。此外,本法的實施將藉由各部會共同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的身體健康。本法將於總統公布後一年實施。

         環保署表示,在未來一年內將陸續完成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檢驗測定管理辦法、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逐批公告公共場所、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相關子法,建立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改善輔導平台,同時辦理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專責人員培訓課程及相關宣導說明活動等工作,以推動國內各公共場所未來依法落實管理室內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完成立法後,將逐批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的室內公共場所,經公告之場所環保機關將不定期進行稽查,經稽查檢測不符標準者,將通知限期改善,屆期若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處公共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環保機關也將要求公共場所於改善的期間,應在該場所入口明顯處公布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正在改善中的標示,讓進出民眾瞭解其室內空氣品質之狀況。對於一些公眾聚集量大、進出量高或對空氣品質有特殊需求之公共場所,將進一步要求應設置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室內空氣品質,其監測結果亦應即時公布於該場所內或入口明顯處,供民眾瞭解。 

        本法未來公告之場所,除需設置經訓練取得合格證書之專責人員,並依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外;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委託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測定或監測其室內空氣品質,其結果應予以公布,以確保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符合標準。

         環保署呼籲,公共場所宜儘早準備作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因應未來本法實施後,能符合本法規定。

        因室內空氣品質改善須從室內通風換氣、室內裝修與使用材料、建築整體規劃設計與使用維護管理等方面著手,涉及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包括行政院衛生署、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及建築研究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會,並需地方政府協助落實推動相關管理工作,由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始能克竟其功。爰擬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共四章,計二十四條,其要點如下:

一、室內空氣品質改善須從通風換氣、裝修與使用材料、建築整體規劃設計與使用維護管理等方面著手,涉及各部會權責,爰規定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分工。(草案第四條)

二、本法所稱公告場所,係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公私場所之公眾聚集量、進出量、室內空氣污染物危害風險程度及室內空氣品質之特殊需求,加以綜合考量後,予以逐批公告之室內場所。(草案第六條)

三、公告場所之室內空氣品質須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依場所類別、使用特性定之,並明定排除之事由。(草案第七條)

四、公告場所管理人、所有人或使用人應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並據以執行。(草案第八條)

五、室內環境與空調之維護管理,影響室內空氣品質甚鉅,公告場所維持良好之室內空氣品質,需有經訓練取得合格證書之專責人員,依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執行管理維護。(草案第九條)

六、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委託專業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測定或監測其室內空氣品質,結果應予以公布。(草案第十條)

七、主管機關得派員出示有關執行職務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執行公告場所之現場檢查、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或查核檢(監)測紀錄,並得命提供有關資料。(草案第十二條)

八、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違反本法規定者,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則依本法處以罰鍰,另檢驗測定機構違反本法規定者,依本法處以罰鍰。(草案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

九、依本法處罰鍰者,其額度應依違反室內空氣品質標準程度及特性裁處,裁罰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草案第十九條)

十、規範依本法命其限期改善之改善期限內,若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未能於改善期限內改善者,應於其事由消滅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主管機關應依實際狀況核定改善期限。(草案第二十條)

十一、明定一年內經二次處罰,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者及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有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為情節重大情形。(草案第二十一條)



文章來源 : http://ivy5.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01108104754